据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临沧市监委消息:日前,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临沧市镇康县监委对省教育厅安全稳定处原处长付甫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付甫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以权谋私“靠教吃教”,将组织赋予的相关教育工作职责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毫无党性原则,串供、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商人宴请;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唯利是图,家风不正,违规经商办企业,非法敛财;不正确履行职责,插手企业、社会组织经营管理谋取利益,违规借用社会人员;私德不修,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付甫剑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研究并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同意,决定给予付甫剑开除党籍处分,由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