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
2020-10-07   清风楚雄


清风楚雄 1周前

 

 

近期,楚雄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等作风“顽疾”,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问题,为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严明纪律,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现将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州疾控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5年至2018年,州疾控中心先后违规发放奖金等津补贴合计87.32万元;同时,州疾控中心还存在部分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的问题。时任州疾控中心党委书记汪楚平和主任刘应先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6月28日,汪楚平、刘应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收缴,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问题已整改。

 

牟定县新桥镇杜家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杜春文违规接受扶贫项目工程老板宴请等问题。2020年6月4日,牟定县新桥镇杜家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杜春文到新桥镇参加镇人代会,在休会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扶贫补短板饮水工程老板邀请到饭店就餐并饮酒;违反会议纪律,醉酒参加会议并扰乱会场秩序,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8月10日,杜春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双柏县大庄镇麻栗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佘会仙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9年4月4日,双柏县大庄镇麻栗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佘会仙在麻栗树村委会果合么新村自建房中操办乔迁宴,邀请亲戚朋友参加,共办酒席23桌,收取礼金44548元。2020年5月8日,佘会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礼金已主动退还。

 

全州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不越纪律红线、守住行为底线。全州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做到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当前,中秋、国庆将至,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重要节点,加大力度持续纠治,以寸步不让纠治“四风”的态度和行动,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中共楚雄州纪委   楚雄州监委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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